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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2021年环境质量公报

索引号:sthjj -/2022-1205008 公文目录:环境状况公报、环境统计 发文日期:2022年02月24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2月24日

2021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之年,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中心,以突出环境问题为抓手,深入贯彻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州生态环境工作会议精神,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坚定不移的按照双柏县委、县政府和州生态环境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协同推进疫情防控、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强力推进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不断加大环境监管及保护工作力度,确保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有持续向好的趋势。现将我县环境质量监测结果汇总报告如下:

一、水环境质量现状

(一)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

2021年,双柏县共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3个,分别为新华水库、塔扎河水库及小石桥水库,监测工作由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厅驻楚雄州生态环境监测站统筹开展。监测频次、监测指标和水质评价均按照《2021年楚雄州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要求进行。根据数据分析,2021年,双柏县县城饮用水水源地新华、塔扎河和小石桥水库水质均达Ⅲ类及以上标准,达标率为100%。3座水库水质均符合水体功能区划要求,县城3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持续达标。

(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

2021年,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县分局每半年对6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大庄镇杨梅树水库、鄂嘉镇打石头箐、独田乡木老虎水库、爱尼山乡草坝子水库、安龙堡乡拉姆拉左水库及大麦地镇空树坝水库进行监测。监测频次、监测指标和水质评价均按照《2021年楚雄州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要求进行。根据数据分析,2021年,双柏县乡镇6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Ⅲ类及以上标准,达标率为100%。5座湖库型饮用水源地及一个河流型饮用水源地水质均符合水体功能区划要求,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持续达标。

(三)主要河流地表水水环境质量

2021年,双柏县辖区地表水共布设国控监测点位2个:分别是绿汁江口和礼社江口,均为楚雄州出境断面,监测工作由国家总站统筹开展。两个断面水环境质量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和《云南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年)》采用年平均值进行评价和判定,结合国家总站反馈的每月一次监测数据分析,2021年,礼社江口、绿汁江口年度水质达标率为100%,符合国家水质考核的目标要求。省控监测点位2个:分别是元江口和小龙潭,监测工作由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楚雄州生态环境监测站统筹开展。两个断面水环境质量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和《云南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年)》采用年平均值进行评价和判定。结合州站反馈的每月一次监测数据分析,2021年,元江口、小龙潭年度水质达标率为100%,符合国家水质考核的目标要求。

表1:地表水水环境质量现状

监测月份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年平均值

年度均值达标率

水质类别

礼社江

100%

绿汁江

100%

元江口

100%

小龙潭断面

100%

二、环境空气质量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双柏县环境空气监测自动站共计监测天数为365天,有效监测天数为357天, 监测项目为 :一氧化碳、臭氧、二氧化硫、 PM2.5、PM10、氮氧化物。监测结果表明:2021年双柏县县城建成区环境空气质量267天为“优”, 90天为“良”。其中,环境空气指数达到“优良”的天数为357天, 优良率为100%。

三、声环境质量状况

(一)县城区域声环境质量状况

双柏县区域声环境监测点位103个,监测结果对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评价,县城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为:昼间平均等效声级48.5dB(A),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一”,对应评价为“好”。

(二)县城道路交通噪声

双柏县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选取县城建成区具有代表性的14条交通干线,布设监测点位22个。平均等效声级为:昼间62.6dB(A),对应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一”,对应评价为“好”。

(三)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状况

双柏县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布设情况为:居住地3个,行政办公用地2个,工业用地1个,交通枢纽用地1个,共计7个,昼间平均等效声级52.1dB(A),夜间平均等效声级41.3dB(A),达标率为100%。

四、重点企业污染源监督

(一)全年对双柏华兴人造板有限公司开展固定源废气、颗粒物等项目监测4次,未发现超标现象。

(二)全年对双柏县污水处理厂出口水质开展监督性监测4次,出口水质未出现超标现象,合格率达100%。并对该厂进出水质自动在线监测设备pH、化学需氧量、氨氮3个测试项目进行比对监测4次,比对结果均合格。

(三)全年对双柏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出水口水质和地下井水质开展监测4次,出水口水质和地下水水质未出现超标现象。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2022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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